公司管理

早期员工持股方案(征求意见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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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持股实施办法(草案)

2025年5月1日

(董2025-1-1 草)


一、期权池基础条款

  1. 池子大小
    • 创始轮预留:15% 公司原始股(由崔大超博士提供)
    • 覆盖对象:前20名员工(含高管)
  2. 分配规则(注:创始人/公司董事 崔大超博士 与 联合创始人 詹正茂教授自愿放弃进入员工持股池权力)
    • 联合创始人:CEO 5%,CTO 4%,其他核心成员 3%
    • 早期员工:
      • 前5号员工:1%-2%
      • 6-20号员工:0.2%-0.5%
    • 顾问:合计不超过1%(每人≤0.25%)
    • 其他:多个身份不叠加计算,比例认定由董事会最终认定并公布,总体不超过15%公司原始股范围
  3. 分配规则
    • 标准:4年成熟,1年悬崖(满1年得25%,之后按月成熟)
    • 加速条款:公司被收购时未成熟部分**立即100%成熟**

二、员工期权授予协议(核心条款)

  1. 简单行权条款
    • 行权价:最新估值10%(如公司估值500万,行权价为50万对应比例,仅对应公司上市前阶段) 
    • 行权期:离职后90天内必须决定是否行权
    • 回购权:公司有权以公允价50%回购离职员工股份
  2. 终止情形
    • 主动离职:未成熟部分作废
    • 被辞退:已成熟部分保留,未成熟部分作废
    • 公司清算:已成熟部分按优先股同等条件参与分配

三、股东协议关键条目

  1. 股权绑定
    • 员工期权池股份额来源于崔大超博士所持股份,投票权最终按照崔大超博士的投票意见统一行动。
  2. 转让限制
    • “员工持股需遵守:
      • 上市前禁止转让
      • 离职时必须优先卖给公司,公司自动归还于崔大超博士”
  3. 决策机制
    • “期权池调整需:
      • 创始人崔大超博士同意
      • 投资人董事过半数通过

本方案具体执行,需考虑投资人建议,仅作为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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